宝应中学举办法制报告会
2009年5月26日下午,宝应中学在学校体育馆举办法制报告会,宝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晓军法官应邀做法制报告,宝应中学高二年级全体师生听取了报告,宝中党支部副书记张焕新出席报告会并代表学校为高晓军法官颁发了法制教育辅导员聘书,德育处主任祁勇主持报告会。
报告中,高法官详细剖析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认为青少年学生自控能力差、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的诸多缺陷,不良文化的诱惑,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等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进而告诫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控制、自我保护能力,拒绝不良文化的诱惑,避免滑入违法犯罪泥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接着她结合法律知识、引用法律条文,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偷窃、寻衅滋事、沉溺网吧游戏厅、痴迷言情武打小说等青少年常犯的几种不良行为说起,通过列举宝应地方发生的多个青少年刑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澄清了学生们的认识误区,解开了他们的疑惑,使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法纪观念。
?? 专题报告结束后,德育处主任祁勇就我校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他认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而遵守法律是我们迈好人生的关键一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大家都能自觉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稳定,我们的生活才能美满、幸福。他要求同学们以本次讲座为契机,掀起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热潮,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同时要求各班认真组织讨论,撰写学法体会。祁主任希望同学们在学好文化的同时,注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增强法纪观念,勉励与会同学珍惜黄金时光,积极进取,向社会充分展示翔宇学子良好形象,早日成才,回报社会,回报母校,回报家庭。(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