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芬代表建言民办教育
让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010-03-08 作者:记者 方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全国人大代表、翔宇集团董事长王玉芬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民办学校在学校地位、教师待遇等方面仍然与公办学校存在着一定差距。建议明确民办学校民办事业单位性质,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王玉芬建议,希望政府能依法统一明确民办学校的民办事业单位性质。明确在学校建设方面给予民办学校在建设用地、税收、各类示范性学校及学科带头人评选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师资建设方面,能够落实公、民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允许教师在公办与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民办学校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具有国家规定任职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够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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