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消息 作者:陆峰】作为江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如何在实施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过程中更好更快地发展,8月10日,省长罗志军召开专题座谈会征询意见和建议。他指出,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动摇,坚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基本方针,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促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座谈会上,民办学校的投资者、管理者、学校教师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代表,围绕更好地发展民办教育各抒己见。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满足社会需求、明晰民办学校的定位定性、明确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放宽政策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发展教育、提高民办学校师资水平、提升办学层次、增强办学自主权、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和指导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教育有今天的发展成绩,民办教育功不可没。”罗志军在听取发言后说,近些年来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较快发展,有效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为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培养各类人才、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罗志军分析指出,发展民办教育是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的迫切要求。从国际教育发展趋势看,教育事业由国家财政包办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国外许多著名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从国情实际看,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不仅可以有效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增加教育资源总量,而且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发教育发展活力。从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看,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的“半壁江山”,而相比之下社会力量办学显得还不够充分,迫切需要挖掘潜力、扩大空间,像民营经济一样走在全国的前列。
发展民办教育,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更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罗志军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都明确提出要始终坚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我省即将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系列举措。我们要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紧紧抓住机遇,坚定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结合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我省具体规定,把国家有关发展民办教育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推动民办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落实各方面政策扶持的同时,民办学校在民办教育发展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罗志军认为,提高教育质量是民办学校的根本任务和关键所在,希望民办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指导民办学校注重内涵建设,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力争培育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民办学校,形成品牌和特色优势。要以对未来和长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教育,提高准入门槛,依法加强监管,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促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和规范办学。逐步完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
罗志军要求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同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一切有利于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一切适宜发展教育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把一切能推动教育发展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实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
副省长曹卫星,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