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党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干部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渠道。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提高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方法。通过民主生活会,能够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开展党员民主生活和民主评议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党支部委员应自觉、主动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3、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从制度、内容、方法上确保三会一课的质量和效果。(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党课学习)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化、规范化,并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6、评议方法一般采取个人小结、小组交流、相互评议、情况分析、群众评议、意见汇总、组织推荐(优秀党员)等有关程序。
7、每学期由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做一次工作表现情况分析,并根据党员评议情况,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推荐本学期表彰党员的名单。每学年评选一次校级优秀党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区级以上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