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与联系考察,是党支部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为了加强这一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党支部应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一对一的岗位责任制。
2、党支部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选派人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区举办的党校培训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学校青年党校接受教育培训,并推荐优秀学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党校培训班。凡取得市、区党校培训班结业的师生,由各党支部指派的党员联系人对其教育、培养和考察。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和培养。
3、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联系人,应经常与被联系人交流思想,提出要求,明确方向,并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两次党员大会,由联系人介绍、汇报有关情况,专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4、党支部每学年至少两次召开例会,专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